井筒設計前,必須按下列要求施工井筒檢查孔:
(一)立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過25m,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圍內,孔深應當不小于井筒設計深度以下30m。地質條件復雜時,應當增加檢查孔數(shù)量。
(二)斜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縱向中心線不大于25m,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圍內,孔深應當不小于該孔所處斜井底板以下30m。檢查孔的數(shù)量和布置應當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。
(三)井筒檢查孔必須全孔取芯,全孔數(shù)字測井;必須分含水層(組)進行抽水試驗,分煤層采測煤層瓦斯、煤層自燃、煤塵爆炸性煤樣;采測鉆孔水文地質及工程地質參數(shù),查明地質構造和巖(土)層特征;詳細編錄鉆孔完整地質剖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