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柳煤業(yè)防治煤層自然發(fā)火管理規(guī)定
楊煤通〔2014〕181號
第三節(jié) 開采容易自燃、自燃煤層
第十六條開采容易自燃、自燃煤層時必須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(fā)火的措施。對采空區(qū)、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、噴灑阻化劑、注阻化泥漿、注凝膠、注惰性氣體、均壓等措施,編制相應的防滅火設計,防止自然發(fā)火。
第十七條礦井必須根據煤層自然發(fā)火危險程度和開采技術條件,合理選擇防止煤層自然發(fā)火技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。按要求編制采區(qū)和工作面等防滅火設計。采、掘(修)工作面作業(yè)規(guī)程,必須有防治煤層自然發(fā)火的專門措施,并嚴格執(zhí)行。
第十八條回采工作面回采結束前,必須提前編制專門的工作面收作期間防治煤層自然發(fā)火安全技術措施,由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后,嚴格貫徹執(zhí)行。
第十九條沿空掘巷要編制專門的防火措施,采空區(qū)一側頂幫必須進行噴漿堵漏等措施處理,噴漿堵漏應隨掘隨噴,初噴必須緊跟迎頭,復噴滯后迎頭不得大于50米。
第二十條采煤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煤柱和頂底煤,浮煤要出凈,尤其是采至收作線附近,嚴禁丟頂、底煤。工作面回采至設計停采線必須停止回采,不得越界回采,收作要做到滿收滿回,確保采空區(qū)冒落嚴實。凡傾角小于25°以上的工作面,先替棚回收金屬支架,然后用回柱絞車拉垮木棚,不留支柱,使之冒實。
第二十一條采煤工作面過斷層、異常帶或因其它原因推進速度慢,必須提前編制防治煤層自然發(fā)火措施,并嚴格落實。
第二十二條石門過煤段巷道、掘進(修護)巷道等特殊地段要加強頂板管理,凡發(fā)生冒頂,由礦總值班組織追查處理。巷道冒高處、巖巷過煤段、溜煤眼、材料眼等地點要采取不燃性防滅火專用材料充填密實。并設點、掛牌檢查和建立臺帳上圖管理,定期取樣化驗,加強氣體、溫度檢測等。
凡煤巷或石門揭煤等冒高處,采用新型充填材料的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,嚴防由于充填材料聚熱,誘發(fā)煤層自然發(fā)火事故。
第二十三條實行分區(qū)通風,回采工作面開采線、收作線嚴禁布置在高負壓區(qū),應利用均壓技術盡量減少回采工作面進、回風兩端風壓差。
第二十四條采煤工作面投產和形成通風系統(tǒng)后,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筑好防火門墻,并儲備足夠數量的封閉防火門的材料。
第二十五條 工作面機、風巷封閉墻必須設在出煤眼口以里,因客觀條件限制,封閉墻需設在出煤眼以外的,應另加一道封閉墻并將留設的管孔延出。出煤眼必須填實,并且眼上口用混凝土封口,其厚度不小于0.3米,出煤眼下口的溜嘴拆除后加擋板并固定牢固,防止眼漏空向采空區(qū)漏風。
第二十六條 巖石巷道過煤段必須采用先支架腰金屬網后噴漿的措施,噴漿厚度不小于150mm,以實行全封閉。
第二十七條 嚴格盲巷管理。設計和施工中均要避免盲巷發(fā)生,否則由施工單位備料封閉,并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。
第二十八條 在煤層中掘進巷道,空幫、空頂、冒頂處要用不燃性材料接頂,并打撞管注漿、注凝膠,同時對冒高處前后5m巷道進行噴漿堵漏,噴漿厚度不小于l50mm。對充填地點實行掛牌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