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礦機電運轉人員交接班制度
作者:佚名
2011-03-28 20:43
來源:本站原創(chuàng)
煤礦機電運轉人員交接班制度
1、上下班司機必須按規(guī)定時間在工作地點進行交接班。
2、交接班時,必須會同雙方對設備狀況、清潔衛(wèi)生、工具、材料、安全用具進行交接清點,并對設備作試運轉交接驗收。
3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,接班人可拒絕接班:
①設備有問題弄不清楚時。
②記錄不清楚時。
③領導指示內容不清楚時。
④用具、材料、工具、配件不齊全時。
⑤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不好時。
⑥接班人精神不正常,交班人不許交班,并向領導匯報。
⑦交接班時間已到,接班人未到時,交班人應堅守崗位,并向領導匯報。
4、交接班必須雙方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,交接工作才能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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