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防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(2022年)
通防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,按照“管業(yè)務必須管安全,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”的原則,對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產“一崗雙責”,組織分管部門、區(qū)隊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,履行“一通三防”技術管理職責。安全生產職責如下:
1.組織制定礦“一通三防”管理制度、技術管理制度;組織審查通防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“一通三防”崗位人員操作規(guī)程。
2.組織制定“一通三防”人員培訓計劃;參與“一通三防”人員安全培訓和從業(yè)人員全員培訓;檢查“一通三防”特種作業(yè)人員接受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。
3.組織開展礦井通風阻力測定、礦井瓦斯等級鑒定、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和煤層突出區(qū)域劃分、煤層瓦斯參數測定、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、煤塵爆炸性鑒定及煤層注水可注性測試、防塵等基礎參數測定等工作。
4.負責編制并實施瓦斯綜合治理“一礦一策、一面一策”,突出礦井井巷揭煤防突專項設計、保護層開采計劃和被保護層開采設計、突出礦井新水平和新采區(qū)防突設計等。
5.開展突出危險性預測工作;負責區(qū)域瓦斯抽采達標評判、區(qū)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、保護層開采效果考察等工作。
6.審核礦井通風系統圖、通風網絡圖、通風月報表、測風報表;組織編制防突預測圖等。
7.負責編制防止煤層自然發(fā)火設計;監(jiān)督檢查防滅火措施落實情況。
8.組織落實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、對分管領域的較大風險進行管控,并監(jiān)督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。
9.負責開展瓦斯日分析工作。
10.協助、配合瓦斯?jié)舛瘸?%及以上事故追查;配合瓦斯?jié)舛瘸?%以下事故追查。
11.協助總工程師建立健全礦井“一通三防”系統,督促通防及相關部門做好分管范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。
12.協助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、瓦斯超限作業(yè)、不執(zhí)行防突措施或措施執(zhí)行不到位、瓦斯抽采不達標組織生產等行為;參與查處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不符合規(guī)定組織生產行為。
13.負責編制礦井“一通三防”應急救援預案;組織“一通三防”事故應急救援演練。
14.參與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工作;檢查“一通三防”和火工品管理工作。
15.參加“一通三防”專題會議,參加向煤礦安全監(jiān)察分局報告瓦斯治理工作情況會議。
16.參與編制安全生產規(guī)劃、年度生產建設計劃;組織編制瓦斯治理中長期規(guī)劃。
17.參與制定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。
18.按規(guī)定時間和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,按職責分工組織事故救援,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,配合事故調查;按職責權限負責落實事故防范措施。
19.按職責權限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監(jiān)管監(jiān)察指令。
20.嚴格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