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銷站地磅工安全生產責任制
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地磅工落實安全責任,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,嚴格執(zhí)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,依據國家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,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,制定本責任制。
第三條地磅工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。
二、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,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。
三、堅守工作崗位,做到文明窗口服務。
四、按計劃,將實過磅數認真填入公用煤發(fā)煤票,并按有關規(guī)定對所有票據進行妥善保存。
五、要嚴格手續(xù)、秉公辦事,不徇私情,堅決執(zhí)行先交票后過皮。
六、嚴格查對所拉煤種和煤票,是否相符,堅持遵守煤種對口,煤數相符,按量發(fā)煤,多卸少添原則。
七、要按規(guī)定核對衡器,提高文明窗口質量,確保計量準確無誤。
保持工作環(huán)境內的衛(wèi)生干凈清潔。堅守工作崗位,不無故脫崗。
第四條地磅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,見附表:《地磅工安全責任清單》。
第五條《地磅工安全責任清單》考核嚴格執(zhí)行《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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