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接裝置使用管理規(guī)定
連接裝置使用管理規(guī)定
1、一般部件與平板車之間采用直徑12.5mm及以上鋼絲繩進行固定。固定必須牢固,有可能下滑的物件必須逐一捆綁。不得使用獨股鋼絲繩進行封車作業(yè)。
2、裝設備大件的車輛,不準使用鐵絲封車,必須用40T大鏈。 3、對軌道、鋼管及木料等超長物料的車輛,封車時物料前后必須加網(wǎng),并且料車前要掛一空礦車。
4、使用固定車廂式礦車裝運設備材料時,其高度、寬度均不應超出車箱外沿。
5、運送長度2m及以上物料、設備時必須使用平板車或材料車,其高度都不得超過1.4m,寬度不得超過車沿,重量不得超過2t。
6、斜巷運送“四超”車輛時,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專門措施,經(jīng)批準后方可運輸。
7、在運輸物料前,斜井把鉤工應對車輛的裝車及封車質量進行檢查,確認裝車合格,封車可靠方準運輸。發(fā)現(xiàn)裝車不規(guī)范、偏載嚴重、封車不合格等有可能在運行過程中發(fā)生翻車、竄車的車輛及裝車超高、超寬等無法正常通行的車輛一律拒絕運輸,影響生產的由用車單位負責。
注:“四超”車輛標準:
超長:裝車長度超過8m的車輛;
超寬:裝車寬度超過1.8m的車輛;
超高:裝車高度超過2m的車輛;
超重:裝車總重量超過2t的車輛。